票決問題#3: 市民投訴審查委員會

此提案將會修訂城市憲章如下:

禁止當選的市政府官員和高級任命官員在他們離任城市服務後兩年內(而不是當前規定的一年內)任職曾服務的機構(或在某些情況下,政府部門)。此變更將會適用於2022年1月1日之後離開民選公職或市任職務的人員;

透過用由審計官任命的一名成員和由公共議政員任命的一名成員來取代目前由市長任命的兩名成員,來變更利益衝突委員會 (Conflicts of Interest Board, COIB) 的成員組成;

禁止COIB成員參與當地民選公職的競選,並將成員在每個選舉週期中可以捐贈的最大金額減少到候選人可以從與市政府有業務往來的各方那裡獲得的金額($400或更少,取決於公職);

要求全市少數族裔和女性經營的企業 (M/WBE) 計劃的主任直接向市長匯報工作,並進一步要求此類主任需得到M/WBE的市長辦公室的支援;以及

要求目前由市長任命的市政府法律顧問還需得到市議會的批准。

此提案應該通過嗎?

當前的運作機制

當選官員和高級任命官員的卸任後禁令. 通常情況下,現已離職並在私營部門工作的前市政府雇員和公職人員不得代表其新雇主與曾供職的市政府機構進行溝通,而在某些情況下也不得與市政府的分支機搆進行溝通。此禁令在與市政府的雇傭關係結束後的一年內均保持有效。

利益衝突委員會結構. 紐約市利益衝突委員會(COIB)解釋並執行市政府員工必須遵守的有關職業倫理的法律與準則——包括涉及在外兼職、志願服務、收受禮品、政治活動、濫用職權和離職後從業限制的規定。紐約市利益衝突委員會有5名委員,他們全部由市長任命並經市議會批准。當前,紐約市利益衝突委員會所做的某項決定只需5名委員當中的2名批准便可通過。

COIB成員的政治活動. 紐約市利益衝突委員會委員不得擔當或競選公職,不得成為公職人員,不得供職於政治黨派,也不得以說客身份同市政府打交道。但他們可以給候選人做捐獻,或為政治競選活動效力和提供志願服務。

M/WBE市主任和辦公室. 紐約市少數族裔和女性經營企業(M/WBE)計劃旨在為少數族裔和女性經營企業創造更多簽訂合同的機會。全市的少數族裔和女性經營企業主管既可以向市長報告工作,也可以向聽從市長指派的專員報告工作。近年來,該職位一直都處在市長的直接領導下,並且還得到負責少數族裔和女性經營企業專案的市長辦公室的支援,但未來政府可能不會再沿襲這一做法。

任命市政法律顧問. 紐約市法律部門是由900多名律師所組成的一個市政府專門機構,其職責是支持並捍衛這座城市及其法律、官員以及機構。該部門由一位被稱為“社團法律顧問”的律師領導。市長任命“社團法律顧問”,也可將其撤職。有時,像市長和市議會這樣的城市獨立個體或組織之間會發生法律衝突,而“社團法律顧問”必須確定法律部門如何能夠最大限度地代表這座城市的整體利益。

如果第3個選票問題通過

當選官員和高級任命官員的卸任後禁令. 如涉及選任官員和被任命的高官,這項禁止公職人員在離職後拋頭露面的禁令則還要延長2年。此類官員包括副市長、政府機構的一把手、領取薪水的市議會議員或委員會委員、議會或委員會的執行理事或最高級別的雇員。這項為期2年的禁令不適用於大多數現任當選官員,因為他們的任期會在禁令生效的2022年1月1日之前結束。

利益衝突委員會結構. 5名紐約市利益衝突委員會中只有3位委員要由市長任命。剩下1位委員要由公眾利益倡導人任命,還有1位委員則要由審計長任命。所有委員的任命仍需要獲得市議會的批准。此外,紐約市利益衝突委員會的決定將必須至少經過5名委員中的3人——而不是2人——核准。

COIB成員的政治活動. 紐約市利益衝突委員會委員參與政治活動時將受更多限制:他們將不得再為任何旨在競選市長、公眾利益倡導人、審計長、區長或市議員等公職的政治競選活動效力或提供志願服務。此外,有意捐助上述公職競選活動的委員要受捐獻額的限制——只允許小筆捐獻,額度等同於與市政府有生意往來的人士(給市長、公眾利益倡導人和審計長的捐獻額最多為400美元;給區長的捐獻額最多為320美元;給市議員的捐獻額最多為250美元)。

M/WBE市主任和辦公室. “紐約市憲章”將規定,少數族裔和女性經營企業主管要向市長

報告工作,並可以得到負責少數族裔和女性經營企業的市長辦公室的支持。

任命市政法律顧問. “社團法律顧問”仍將由市長任命,但須經過市議會核准。在出現職位空缺或市議會否決市長最初提名人的60天內,市長必須要向市議會推舉一位新的“社團法律顧問”。

支持提案的聲明


Tousif Ahsan, 參與協調員, 紐約公眾利益研究小組公民

紐約公眾利益研究小組敦促選民對問題三投贊成票。
一項旨在禁止前當選和經正式任命的官員在其曾經供職的機構面前遊說的兩年期禁令有助於減少腐敗發生的可能性。前政府官員和官員的這種遊說行為可能會對我們的政府產生不當的影響,進而削弱我們的民主根基。這些說客們掌握的權力應該受到限制,這樣他們的影響力才不會蓋過普通的紐約市民。
此外,利益衝突委員會作為一個監察機構肩負著監督市長、市議會以及紐約市公務員和雇員行為的任務。目前,市長經由市議會批准可以任命所有五位委員會委員。將其中兩個任命權重新分配給公眾利益倡導人和審計長辦公室將使利益衝突委員會更加獨立,並因此在履行其任務時更具效率。
紐約公眾利益研究小組認為,企業法律顧問應與市長辦公室保持密切關係,我們要謹防任何可能危害到這一狀況的變化。儘管擬議的針對企業法律顧問的改革有悖於這一點,但紐約公眾利益研究小組仍堅信,就總體而言,該投票問題可以產生積極影響,因此我們敦促選民投贊成票。

Ben Kallos, 紐約市議會議員

在紐約市,市政府與從政府機構牟取利益的人和組織之間有一扇“旋轉門”,它讓當選官員和機構負責人能夠在那些在生意上有求於他們的企業中謀得工作。目前,他們只須等待一年便可以向其供職的政府機構或部門進行遊說。儘管我認為應該終身禁止官員遊說,以永久性地關閉這扇“旋轉門”,但該問題將會使我們城市禁止“旋轉門”的時限雙倍延長至兩年,而這不僅可以增強公眾對政府的信心,也可以防範實際和察覺到的腐敗。
婦女和有色人種在這座城市尋求創業機會時會遭遇嚴重歧視,以至於他們所擁有的企業數量與他們當中的雇工人數之間差異懸殊。該問題以條文形式賦予了少數族裔和婦女企業辦公室(M/WBW)直接受市長領導的地位,而它的使命就是結束這種歧視,並為婦女和有色人種社區創造經濟機會。
對於將倫理與政府作為議題的問題三,請投贊成票。

Susan Lerner, 執行董事, 紐約“共同事業”

問題三意在對憲章進行修訂,以便在若干方面鞏固現有的道德準則。最為重要的是,問題三對利益衝突委員會委員的政治活動做了嚴格的限制——禁止他們參與任何地方選舉活動,並削減他們捐給候選人的政治獻金的金額。紐約市民期待那些以監察者身份行事的個人和組織能夠表現出誠實正直的品格、較高的道德水準以及最為重要的獨立性。
問題三還力求通過延長禁止前當選市政官員或經正式任命的高級官員與先前雇用他們的機構或辦公室溝通的禁令,最終達到關閉所謂“旋轉門”的目的。延長禁令是至關重要的一步,它可以限制前公職人員普遍利用其曾經在政府中擁有的職權的做法。
問題三主張改革紐約市首席律師的任命程式,以此確保企業法律顧問不受來自於市長的不當壓力,而這種壓力會讓他們難以客觀公正地代表全體紐約市民的利益。

紐約移民聯盟

紐約移民聯盟的立場:支持
這些提案意在延長前當選官員和市政府雇員不可以在其曾供職的機構面前現身或進行聯繫的時限,通過這種方式來打擊腐敗和以權謀私的不當行為;增加非市長任命的委員數量以提升利益衝突委員會(COIB)的獨立性;限制那些被委以調查腐敗任務的人或組織提供競選獻金和參與競選活動;讓全市少數族裔與婦女企業董事成為常設職務,以促使市政府將資金分散投資給企業業主;要求市議會在核准紐約市首席律師後方可允許其成為市長的幕僚。

“重塑奧本尼”

“重塑奧本尼”敦促你對問題三投贊成票。
問題三將對當選官員和公務員遊說其過去工作的辦事機構的時限從一年延長到兩年。
當選官員和政府雇員在離職後遊說其老同事的做法可能會給人造成一種施加不正當影響力的感覺。而延長針對前當選官員和政府雇員的離職後禁令可使公務員在做決定時不大可能受到那些近期曾經共事過的人的影響,從而有助於確保做出獨立客觀的決定。
問題三還對能夠為競選紐約市公職的候選人提供獻金的利益衝突委員會(COIB)委員的人數做了限制,並禁止委員會委員參與公職競選。
該提議還有助於建立公眾對利益衝突委員會執行力的信任。委員會要落實市政府制定的道德法規,因此委員會委員有時必須要就當選官員是否違法這一法規投票表決。但是如果某位委員以前曾為當選官員的競選提供過捐助,那麼該委員的投票的公正性就很難得到信任。新的限制規定使這種認識產生的可能性變小。

Bella Wang, 董事會, 紐約市女性選民聯盟

我們建議對這一票決提案投贊成票。我們支持提高紐約警察局的公眾透明度和問責制。為了實現更公平的司法正義,CCRB的成員需要更具代表性,預算必須足夠,CCRB的權力也需要擴大。

反對提案的聲明


公民聯盟

公民聯盟建議對問題三投反對票,其中包括具有爭議性的項目,涵蓋的議題也迥然有別。該問題將市政府員工不得出現在其前供職機構的時間從當前的一年延長到了兩年;將公眾利益倡導人和審計長的任命權交給了利益衝突委員會;對利益衝突委員會委員能為市政府競選活動提供什麼捐獻做了限制;建立一個負責管理少數族裔與婦女企業專案的市長辦公室;要求企業法律顧問的任命必須經過市議會的批准。

曼哈頓自由黨

我們請求你投反對票。將少數族裔與婦女企業(M/WBE)項目僅僅作為一個對過往歧視問題的補救性方案是符合憲法精神的。將這樣一個臨時方案列入一部永久性憲章並交由一個市長領導下的辦事機構負責是不適當的。這些立法舉措不僅不符合《紐約市憲章》的規定,也使市政府法律顧問的角色被剝奪殆盡。M/WBE專案本身就存在重大缺陷,它牽涉種族偏好,助長欺詐和濫用權力,並且使紐約市預算浪費和效率低下的問題有增無減。該項目在2005年才得以確立,其他城市構建類似專案的方式則有所不同。特許設立該專案會給市政府改進其極度浪費、效率低下的採購體系和M/WBE專案的改良、替換或撤銷設置一道永久障礙。

Martin Samoylov

參與地方選舉就是在參與民主的體現。此提案禁止利益衝突委員會(COIB)委員參與地方選舉,這無異於剝奪他們民主參與的權利。它還將樹立一個可能禁止其他政府機關成員參與競選活動的先例。
減少感知的腐敗和實際腐敗的工作不僅適當,也是利益衝突委員會和競選財務委員會存在的目的,但要是一味禁止利益衝突委員會委員參與地方選舉,那就是矯枉過正了。
在市政府工作的人數以千計。無論是當地公立學校的老師還是市長本人,他們都被允許參與選舉。 利益衝突委員會一直都在對為數眾多的市政府員工進行監管,以防止他們濫用納稅人的金錢。考慮到現存的這些障礙,全面禁止參與競選活動似乎就不合適了。
為市政府——甚至為利益衝突委員會——工作,都不應限制你成為地區民主積極分子的資格。
有鑑於此,我敦促居民在第三個選票問題上投否決票。